成都現金收房公司分享:申請保障房程序有哪些
障性住房在解決中的收入家庭住房難問題上起到了非常積極的作用,對于那些有意向申請保障房的人來說申請保障房程序有哪些呢?
1、領表:
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憑戶口簿、身份證向居住地所在社區居委會領取申請表,新就業無房職工、外來務工人員憑戶口簿或身份證、居住證向就業單位領取申請表。
2、申請:
申請人如實填寫申請表,并向居住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就業單位提交申請表和相關資料。
3、街道辦或就業單位初審:
街道辦事處或就業單位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,對申請人的家庭戶籍、收入、住房、財產等情況,通過書面審查、入戶調查、信息查證、信函所證等方式進行調查核實,并提出初審意見報所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(住房保障)主管部門。
4、復審:
(1)屬各區政府統籌建設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,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(住房保障)主管部門自收到初審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會同相關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和財產情況(民政部門牽頭負責,下同)、住房(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)等情況進行審核,提出審核意見。
(2)屬市本級統籌建設安排的公共租賃住房,區有關部門在完成復審后,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(住房保障)主管部門將資料報送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。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自收到資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,會同市民政、公安交管等部門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、住房、財產等情況進行復審,提出復審意見。
5、資格確認:
(1)經審核,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,對其姓名、工作單位、居住地址、家庭人口、家庭收入、家庭住房、家庭財產等情況進行公示,公示期限為15日。
(2)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,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,并向社會公開;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,書面通知并說明理由。
(3)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,可以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復核。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,并在15個工作日內將復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。
保障房是什么
保障房是是社會保障性住房的簡稱,它與商品性住房相對應的一個概念,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標準、限定價格或租金的住房,一般由廉租住房、經濟適用住房、政策性租賃住房、定向安置房等構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