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決定》,為貫徹落實《國務院關于深化“證照分離”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1〕7號)、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〉的通知》(國發〔2021〕26號)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對《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》(建設部令第77號,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改)作出修改,相關條文序號作相應調整。
房地產企業開發企業二級資質辦理采取網上提交資料,由縣(區)初核、市州復核、省級核批的方式進行,并經公示通過后,由企業在網上自行打印資格證書,在辦理過程中無需遞交紙質資料,采取非見面辦理業務。需注冊登錄根據辦理流程操作。
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行使職權的負責人,相當于公司的對外代表,在實際情況中,法人就是公司的投資者和創辦人。當一家公司轉讓給另外一個主體時,最直接導致的負責人發生變化,也就是說法人必須進行變更,否則不能稱之為轉讓。
建設工程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為5年,企業應在資質證書載明的有效期屆滿60日前,向原資質許可機關按原申報程序申請辦理資質證書有效期延續手續。逾期未提出延續申請的,資質證書自動失效。